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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宋佳果涉嫌集资诈骗,受害人可登记兑付

发布时间:  来源:生活圈APP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生活圈APP)

关于卫辉市宋佳果案件相关人员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债权登记的

卫辉市宋佳果案件相关人员集资诈骗系列案件,按照处非工作流程,现由卫辉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产处置兑付组“宋佳果案件”专案组对该系列案件集资参与人进行债权登记。其登记内容将作为依法处置的重要依据,集资参与人应对其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登记数据的客观真实。现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22日,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11:30,下午3:00到5:3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

卫辉市汽车站对面

地址:卫辉市老粮食局临街门面房

联系电话:0373-4494796

三、需携带的材料

(一)集资参与人本人办理的,须提交:

1、集资参与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图案置于一页复印件二份);

2、集资参与人河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借记卡或者存折(正、反面图案置于一页复印件二份);

3、卫辉市宋佳果案件借款合同原件、收据原件、还款计划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二)集资参与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提交:

1、委托人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图案置于一页的复印件各二份);

2、集资参与人本人河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者存折(正、反面图案置于一页复印件二份);

3、集资参与人的授权委托材料;

4、卫辉市宋佳果案件借款合同原件、收据原件、还款计划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三)集资参与人已故的,继承人须提交:

1、集资参与人死亡证明(复印件二份);

2、清退款继承公证书(须明确说明具体领取案款继承人);

3、继承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图案置于一页的复印件二份);

4、继承人河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者存折(正、反面图案置于一页复印件二份);

5、如继承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参照第(二)项提交相关材料;

6、卫辉市宋佳果案件借款合同原件、收据原件、还款计划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四、登记范围

通过宋佳果或其他业务人员在宋佳果案件进行集资的群众。望集资参与人互相转告,配合做好信息核实登记工作,逾期未登记,后果自负。

五、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凡现场参与登记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排队进行登记,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卫辉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原文标题:新乡宋佳果涉嫌非法集资诈骗,警方已经立案,受害人可登记兑付  内容来源:卫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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