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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变公寓,购房者质疑:新城联合德仕涉嫌“欺诈宣传 ”!

发布时间:  来源:24小时观察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本文来源 |24小时观察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


前言

新城开发商对外宣传的是商铺,可以等购房者拿钥匙了之后才发现那就是个公寓,根本不是商铺。现在售楼部搬了,找新城售后被推诿称合同不是跟他们签订的,是跟德仕签的,与其无关。一起来看看具体什么情况!

爆料者描述

2019年12月20号左右,新城开发商对外宣传,吾悦广场有商铺开卖,只有13套,应该也和中介有合作,然后我们就被中介带过来看了,当时现场气氛很紧张,感觉慢五分钟就会被别人定走了,匆匆忙忙的选了房号,交了3万块钱定金,然后过了两天又交了38.2万,合计41.2万,30多平。钱付了售楼部说过一个礼拜签合同,然后等了三个月才让我们签。

等了好久终于可以签合同了,签合同那么厚,他们指哪里就签哪里,因为我们以前在开发商那里买房子基本上也是这样,都按他们要求签合同,后来年底通知我们交房了,我们就去拿钥匙,才发现那就是个公寓,根本不是他们宣传的商铺。之后才知道签合同是一家2019年11月份才成立的德仕公司,在2019年12月份在售楼部和我们收钱签的合同。我们当时就是冲着新城和吾悦广场去的,以为大开发商肯定没问题,不曾想他们合起伙来骗我们,四五十万买30平公寓,单价1.4万,我们又不是傻子。

现在售楼部搬了,找新城售后,他们说合同不是他们签的,钱也不是他们收的,其他他们本来就是预谋好的套路,让我们业主钻,德仕是他们招来的,我们买房子只知道售楼部,哪里知道还有什么德仕公司。

宣传是商铺,拿房变公寓

据爆料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中,我们看到起初销售人员的朋友圈以及对外宣传的广告都表示售卖的是商铺。

销售朋友圈中都提到是新城推出的3楼商铺为酒店茶餐厅,为何当购房者拿了钥匙却才发现是个公寓,不是宣传的商铺?

购房者因个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铺房屋,其行为应属消费行为,其权益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新城开发商公司在对预售房屋进行宣传时,应客观真实,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然而新城开发商公司对外宣传与房屋实际状况严重不符,其行为属欺诈行为。其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商铺变公寓,新城推诿与其无关

据爆料者描述:现在售楼部搬了,找新城开发商售后,可是新城却说合同不是他们签的,钱也不是他们收的,不管不问这事情。本来是冲着新城大品牌才购买的商铺,现在商铺变成了公寓,新城也推脱与其无关。可是,为什么购房者购买新城的商铺,却会与德仕签署合同?在签署合同之前新城开发商是否有说明清楚情况?若是没有提前告知购房者,涉嫌“欺诈”。

这些都是德仕公司给购房者开具的收据,新城公司现在也以此来推脱,说合同不是他们签的,钱也不是他们收的。可是,购房者在众多收据发票中,看到有一张销售方的名称是盐城新城亿博房地产开发商有限公司,金额为23万多,与新城无关,为何新城会给购房者开发票?

编者按

买商铺却变成公寓,新城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且联合德仕“欺骗”购房者,事后却推脱责任,令人震惊!买房本来就是一大笔支出,购房者买商铺是看中了新城大品牌开发商,认为值得投资,现在却变成公寓,新城的态度也令购房者无奈!四五十万买的竟然是30平公寓,单价1.4万,即使是放在2021年房价涨势凶猛的时候,公寓房也没有如此之贵!新城以及德仕是否涉嫌“欺诈”购房者,需要工商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等相关职能进行核查。

正常遇到此类情况是先与开发商或销售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予以解决,然而购房者找新城开发商却无果。在此小编建议受害购房者可以收集证据按照购房合同或其他合同中的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维权者们正在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已经向12345市长热线反映,等待市长热线的反馈。后续进展如何,扬子零距离也会持续关注!

来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G891BU9H0534ORG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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