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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找人合伙伪造土地承包合同,拿着假合同贷款35万元造假者及帮忙造假者全栽了
核心提示:“要不是民警认真负责,我们的血汗钱就打水漂了。”近日,肇源县公安局刑侦三队一连接到三封感谢信。
写信的是大志(化名)夫妻,他们几年前将35万元钱通过借贷公司出借,到期钱却要不回来。
原来,当初的贷款公司黄了,借款人竟是个骗子……
出借35万元到期要不回来
大志是肇源县薄荷台乡芳春村村民,因为头脑灵活、能干,家里存有一些积蓄。
“钱放在家里不能下崽,放借贷公司吃利息多好。”2014年,大志听朋友说把钱通过借贷公司出借,能赚不少钱,大志动了心,不久,大志就决定将家里的积蓄投进去。
经人介绍,大志来到了县内一家私人借贷公司。
由于大志不懂相关业务,借贷专门派出一名中间人,帮大志办理相关业务。
最终,大志拿出35万元钱,通过借贷公司出借给梁某某,并签订了合同,借期一年,按年收取利息。
本以为这些钱到期就会连本带利地拿回来,让大志没想到的是,一年过后,梁某某并没有如期还钱。
中间人称借款人梁某某现在还不上钱,让大志等一段时间。期间,中间人还帮大志签了一份“还款计划”,可钱仍没要回来。
直到2019年,大志发现借贷公司黄了,借款人的抵押物,也出现了问题。
伪造土地承包合同骗贷款
“当初,借款人凭借一处土地的承包合同进行的抵押,可这块地根本不是借款人的,承包合同也是伪造的。”发现被骗了,大志立即报了警。
肇源县公安局刑侦三队接警后,立即着手调查,此事最终水落石出。
刑侦三队民警孙亮介绍,当年,大志的35万元,通过肇源县一家借贷公司,把钱贷给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梁某某迟迟未归还,且一拖再拖。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梁某某当初提供的抵押物是假的。
“梁某某和他人合伙伪造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这块地,就在薄荷台乡芳春村,也就是大志所在的村子。”
民警孙亮对记者说,拿着这份虚假合同,梁某某找到方某某夫妇,由于双方是朋友关系,梁某某让方某某夫妇帮助签字、造假。
“你们放心签字,别人问你就说这块地是你们家的。钱借出来以后,你们不用管,我自己还……”
经过审讯,民警还原了当年三人伪造合同的过程。
通过伪造的土地承包合同将钱拿到手后,梁某某没有按时归还。
民警调查发现,梁某某正在外地监狱服刑。原来,梁某某在外地也是通过同样的手段进行诈骗,最终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写信感谢民警追回全部借款
“梁某某与方某某夫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全部归案,并诉讼至肇源县人民法院。”
民警孙亮说,侦办过程中,他们积极为大志挽回损失,最终大志借出的钱款,已全部追回。
此案成功告破后,大志夫妻终于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他们先后写了三封感谢信,表达对民警的感激之情。
“经过刑侦三队全体警务人员的努力,成功挽回了我的经济损失。”大志在感谢信中还写到,此案的告破,显示了民警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高度负责,内心的感激之情,他们无以言表。
“我与张蔚队长只见过一面,但通过无数次的电话,每次他都能耐心地与我沟通,像亲戚朋友一样。”
“从孙亮警官的身上,我看到了肇源县公安局民警的敬业精神。”
采访中大志说,几年以来,这件事压在心头,让他寝食难安,钱要回了,他此后能睡安稳觉了。
大庆晚报记者 韩冰 图片由警方提供
来源:https://new.qq.com/omn/20210624/20210624A01P6Z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