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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修法明确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为非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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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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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中新社北京8月17日电 (记者 李京泽 梁晓辉)家庭教育法草案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草案二审稿拟将家庭教育法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为非营利性。

针对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单位、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家庭教育立法主要是为了促进家庭教育,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社会为家庭提供支持,协助。草案二审稿拟将家庭教育法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

为进一步体现家庭教育的特点,草案二审稿拟将家庭教育的概念修改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知识技能、文化修养、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为家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

鉴于当前教育培训机构的乱象,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营利性教育培训。同时,将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家庭教育服务机构明确为“非营利性家庭教育服务机构”。

网页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gn/2021/08-17/95453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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