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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驻马店一公司非法集资案登记参与人…过期视为放弃,速来登记!



发布时间:2020/7/13 8:19:26   来源:驻马店日报   

[ 今日读法网 www.law-gov.cn 快讯 ] :(驻马店日报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驻马店市恒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兑付核准信息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委托书》授权,依照《驻马店市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工作流程》(驻处非领[2019]1号)文件规定,现对集资参与人登记有关事宜的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前期已经到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登记,持有驻马店市恒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有效借款合同、借据、交款凭证等有效材料的所有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时间、地点

(一)登记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截止7月21日)

(二)登记地点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洪河大道)东楼一楼103房间

联系电话:0396-3786156

三、需携带材料

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时,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驻马店市恒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借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核实信息登记工作人员收回存档,集资参与人可保留复印件;

3、交款或转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原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清退集资款,开户名需与借款合同一致);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登记需集资参与人本人前来办理,如集资参与人本人无法前来,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原件;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继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和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请相互转告,及时登记。凡在截止日期前不来登记的,视为放弃。因未登记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如发现弄虚作假,擅自伪造、涂改原始凭据,冒领钱款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开发区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处置组喊你来登记啦

7月21日截止

快快转发给身边需要的人吧

来源: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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