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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快讯 11月19日,福晟集团在上交所发布公告称,未能按时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债券利息。
该公司债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8福晟02”,发行规模10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福晟集团应于2020年11月19日支付“18福晟02”已登记回售的债券本金及2019年11月19日至2020年11月18日期间的债券利息。截至“18福晟02”撤销回售登记截止日,已登记回售本金共计5.52亿元,福建福晟集团应于2020年11月19日支付“18福晟02”的本金及利息共计6.31亿元。截至公告出具日,福晟集团尚未支付“18福晟02”利息及回售本金。
对于后续安排,公告指出,自本公告出具之日起,“18福晟02”、“18福晟03”、“19福晟01”、“19福晟02”将在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停牌。
福晟集团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
原文标题:福晟集团未能按时支付“18福晟02”回售本金及利息 来源:焦点财经Focus 原文链接:https://zixun.focus.cn/250f0d2106abf1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