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交警 微博消息,2021年5月11日晚上,陈某(男,25岁)驾驶二轮摩托车沿蓬江区港口路往迎宾大道方向行驶,19时16分行驶至港口路与东华路交界路口时,与何某(男、58岁)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名驾驶人及车辆倒地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蓬江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勘查工作,经现场对两名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均无酒精反应。事故发生后,救护车迅速到场将伤者送到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治,摩托车驾驶人陈某受伤住院(无生命危险),电动车驾驶人何某轻微挫伤(无需住院治疗)。当晚20时许,事故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
经交警部门调查,事故中,何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斑马线时涉嫌闯红灯。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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