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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误入传销组织,被“教育”致其死亡!这伙犯罪团伙判了



发布时间:2021/6/21 9:54:40   来源:苑博娱乐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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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害者的脸上覆盖毛巾,直到受害人窒息死亡,这只是因为对方不愿意配合非法活动而对其“立规矩”…2019年12月30日,由绍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邱某等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诈骗案一审宣判,首要分子和主犯邱某、杨某妹、李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

广西人谢某在2018年3月通过朋友认识了韦某。他说,自己在绍兴的一家物流公司工作,月薪6000元,让谢某也到那里工作吧。谢某心血来潮,跑到绍兴,没想到就这样走到了一条不归路。

三月二十三日,当谢某到达绍兴后,根据韦某等人的指示,来到袍江新区某小区的民房里。一进门,屋里就挤满了让谢某和“李主任”握手、介绍自己的人。谢某没有握,李某等人立刻对其进行殴打。这才明白,谢某落入了传销组织。后来,大家对谢某搜身,将其手机、身份证等随身物品没收。担心谢某家人起疑,当晚这伙人还让谢某打电话给家里人报平安。

考虑到这可能是他唯一的脱身机会,电话里,谢某突然向家人呼救“我被骗进了传销组织”,一旁的监听组成员立刻捂住嘴。请看谢某的不老实,在团伙上司“经理”邱某、绍兴地区“大主任”杨某妹的指点下,李某、韦某等人对谢某“教育”。

所有的人都按住了谢某的手脚,不顾他再三要求求饶,扼住了他的脖子,把毛巾盖在他的脸上,继续对着他的鼻子浇灌,直到几分钟后谢某不动为止。看情况不妙,几名男子慌忙将谢某送往医院后逃离,但为时太晚,谢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护理人员感觉到有异于预期的警报。第二天,多名帮派成员被警方抓获,李某等人也相继落网。

从2017年开始,杨某妹等人以谈恋爱、找工作等各种借口,在全国各地不断地诱骗受害人到窝点。对于新人,帮派会举行一种叫做“抖”的仪式,不仅搜身没收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随身物品,还要求新人握手并为另一人擦皮鞋、倒茶、倒水等“规矩”。与此同时,新加入的员工将被指派一位“有经验的”管理员,他必须先向“有经验的”员工申请。

最重要的,当然是从受害者那里获取金钱。帮派成员们不断给新加入者们洗脑,给他们灌输“投资”“赚钱”等观念,并要求他们购买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人际网项目”产品,每套价格2800元。

新进入者拒绝购买的时候,轻则冻饿,罚站,罚跪,罚做俯卧撑等等,重则灌水,打人,长时间不让睡觉等等。曾经两天两夜不让人入睡,被人用水浇过脸;还有人要求受害人抱着沉重的米袋罚站,或让受害人仅穿一条内裤躺在冰冷的地上,并用冷风风扇吹它;还有人强迫他们将随身物品榨干,团伙成员则强迫他们以诱骗家人汇款、网上贷款等方式继续购买“产品”。

在严刑拷打下,大多数被害人选择屈从,也有人配合帮派成员对其他被害人进行洗脑和体罚。从2017年上半年到2018年5月,邱某、杨某妹等人通过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共非法拘禁40余人,其中11个月以上被拘禁者;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抢劫21起,劫取财物33万余元;诈骗6起,劫取财物6.7万余元。

2018年6月、12月,公安机关分别对杨某妹、邱某以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经过认真审查卷宗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梳理事实证据,检察机关分析认为,邱某等人虽然以传销的名义开展活动,但其团伙或已具备犯罪组织的特点,如有稳定的犯罪组织和明确的组织领导,并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违法活动,为无恶不作,欺压残害群众,严重损害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这些特点已经超出了传销行为的界限。

在“不拉拢、不纵容、不诬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原则下,检察机关列出18条补充侦查意见,派员全程指导侦查;侦查机关成立专案组侦办,最后根据事实证据认定该团伙虽名为“传销组织”,实质上是以非法拘禁、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为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检察院对邱某、杨某妹等19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诈骗等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对其提起公诉的所有犯罪事实和罪名,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GCVT7CQC05370OL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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