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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涉嫌犯罪!海口一酒家被顶格处罚!你可能也去过



发布时间:2021/6/23 10:45:01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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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海南特区报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通报3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依据相关规定,对2家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和1家为违法食用野生动物提供加工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分别作出没收野生动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和野生动物价值20倍的顶格处罚。
1
海口一酒家销售黑水鸡等
被罚17万余元
2月2日,联合检查组在海口南海大道海口琼山汇香汇香酒家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酒家厨房等经营场所存放疑似黑水鸡(俗称白面鸡)冻品7只、疑似白骨顶(俗称海鸡)冻品7只和疑似大东方龟活体1只。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上述野生动物冻品及活体进行扣押。涉案冻品经鉴定为黑水鸡、白骨顶,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黑水鸡和白骨顶的经济价值均为300元/只。
经查,该酒家从海口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购进,截至案发当日,当事人共购进白骨顶14只、黑水鸡11只,已经销售了黑水鸡4只、白骨顶7只。6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酒家立即停止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56元,并处野生动物价值和违法所得20倍的顶格罚款175120元。
由于大东方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酒家经营大东方龟的行为涉嫌犯罪,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扣押的大东方龟案件移送省公安厅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并抄送省人民检察院。2
海口一餐饮店非法经营果子狸等
被罚14万余元
2月3日,联合检查组在海口海甸四东路海口美兰王记独一味汤锅餐饮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厨房冻柜里有疑似白骨顶冻体6只、疑似黑水鸡冻体5只、疑似果子狸肉块半成品3.8斤。检查当天该餐饮店某个包厢菜谱显示销售了3只黑水鸡,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食品的供货者及涉案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上述野生动物冻品及肉块进行扣押送检。涉案冻品经鉴定为白骨顶、黑水鸡、果子狸,均为“三有动物”,果子狸的经济价值为1200元/只。
6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餐饮店立即停止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60元,并处野生动物价值和违法所得20倍的顶格罚款计145200元。
3
为客人加工野生动物
海口一酒楼被罚3000元
2月2日,联合检查组在海口凤翔路的海口琼山金花富源园酒楼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酒楼传菜部柜台上有1张入厨单标注“半浓 山龟6斤 青蛇2.5斤”。执法人员未在操作间、粗加工间、冻库、食品仓库、点菜桌等地发现龟、蛇等禁止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经查,客人林某于当日下午将朋友买的草龟和1条水蛇带到该酒楼加工并打包带走。营业部经理周某开单,厨师邓某加工,加工费为40元/斤。水蛇被列入“三有动物”。根据《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规定,水蛇价值为300元/条,本案产品价值300元,违法所得100元。
6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责令该酒楼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野生动物价值10倍的顶格罚款计3000元。

原标题:《已涉嫌犯罪!海口一酒家被顶格处罚!你可能也去过》

来源: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264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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