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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在南宁生产、销售和使用合成这类物质,均涉嫌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1/6/24 10:20:10   来源:二三里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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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

6月22日,南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南宁禁毒工作情况。数据显示,今年截至6月17日,南宁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44起,抓获毒品刑事犯罪嫌疑人384人,缴获毒品1.82千克。同时,7月1日起,南宁警方将加大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管控力度。

据介绍,今年以来,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先后组织开展“净边2021”、“亮剑”、“吸毒人员关爱年”、“邕江3号”等专项行动,在毒品综合治理、禁毒严打和社会禁毒管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月4日,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线索,一个涉毒可疑包裹从境外缅北地区发出,将寄往南宁市江南区。在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指挥协调下,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与江南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奔赴云南开展侦查工作。2月7日14时许,专案组在南宁市亭洪路南一里包裹驿站抓获前来领取包裹的陆某伶,查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7包,共计242.75克;当天下午5时许,专案组在南宁市安吉东收费站,抓获刚从云南省德宏返回南宁的嫌疑人冯某荣、邓某良。

数据显示,截至6月17日,南宁市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44起,破获团伙案件33起,破获聚众吸毒案件28起;抓获毒品刑事犯罪嫌疑人384名,依法逮捕514名,移送起诉694名;缴获毒品1.82千克,查获吸毒人员1551人,强制隔离戒毒569人,新发现吸毒人员557人。与去年同期比,逮捕数上升235.95%,破获聚众吸毒案件上升75%。

▲南宁市公安局新闻通报会现场。

“南宁将加大对氟胺酮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管控力度。”据南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介绍,今年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的公告》,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并新增列管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该公告自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也就意味着,7月1日起,凡是生产、销售和使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均涉嫌违法犯罪。对那些胆敢以身试法的人,公安机关将严惩不贷。

据悉,下一步,南宁警方将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加大对新增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力度,同时继续深入推进“毒驾”整治和禁毒“城市猎人”等行动。就此,南宁警方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新闻链接:什么是氟胺酮?

氟胺酮(F-Ketamine),化学名称为a-邻氟苯基-2-甲胺基-环己酮,氟胺酮与氯胺酮同属苯环己哌啶类物质,分子结构也与氯胺酮高度相似,只是其中的-Cl基团被-F所取代。初步药理实验表明氟胺酮具有与氯胺酮类似的麻醉活性,是一种新的麻醉活性物质。

近年来,随着“除冰肃毒”、“净边”等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国内海洛因、冰毒、氯胺酮等常见毒品的来源减少、价格上涨,加之毒品犯罪处罚严厉,吸毒人员势必寻求新精神活性物质及管制处方药作为替代品。

鉴于氯胺酮滥用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国家在2004年将其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管理。近年来,随着氯胺酮来源的减少,氟胺酮作为其代替品被吸毒人员滥用,国内各地陆续都有查到含该物质成分的疑似毒品。2020年公安部有关机构共检出含氟胺酮的样品79份,占新精神活性物质样品总数的比例达28.5%,是检出比例最高的单一物质。基于此,2021年5月11日,有关部门将氟胺酮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进行管制。

来源:https://new.qq.com/omn/20210623/20210623A025WE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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