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地  方:

今日要闻 >> 要闻

首页 > 今日要闻 > 要闻

美团优选被指消费欺诈案庭审:平台称不具有相关审查责任



发布时间:2021/10/9 22:11:09   来源:电商报   

本文来源 |电商报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网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删除


10月9日消息,据上游新闻报道,有消费者在美团优先购买的1000克装龙虾尾,实际净重只有344克。因被指消费欺诈,美团优选、经销商和生产商被告上法庭。

10月9日,此案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梅山产业集聚区法庭开庭。当事人代理律师透露,经销商称无法证明商品系原告从美团优选平台购买,美团优选则表示其并不具有相关审查责任,因此不能认定有消费欺诈行为。该案未当庭宣判。



报道称,今年7月12日,陈杰在美团优选网络交易平台上,购买了4袋精选龙虾尾,网页上标注为“【鲜香嫩弹】精选龙虾尾1000g/袋,规格:1000g/袋”,共花费67.96元。

次日下午5点左右,陈杰提货后发现,龙虾尾的包装袋上虽然标注商品规格为1000g,但又标注称“净含量300g”。陈杰使用电子秤称重发现龙虾尾实际上只有340多克,其余都是冰水。




因认为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陈杰将美团优选网购平台、龙虾尾生产商湛江市巾帼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产商)、经销商宁波市北仑通州农业水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销商)告上法庭。

美团优选称,根据平台用户服务协议,平台仅为入驻商户和用户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商户通过平台向用户销售商品和服务,用户通过平台下单并前往指定地点自提所订购的商品。商户为商品货物销售方,用户为商品货物购买方,且已事先告知商品的信息均由商户提供,由商户负责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


此外,美团优选认为,平台运营方在卖家入驻前已尽到事前身份审查的义务,且能够提供卖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因此并不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据了解,美团优选于2020年7月上线,采取“预购+自提”模式,为社区家庭用户提供蔬果、肉禽蛋、乳制品、酒水饮料、家居厨卫等品类商品。目前美团优选已覆盖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华北等地区二十余个重点省份。

此前,有资本市场人士称,2020年美团在社区团购业务上大概投入了100亿人民币,今年美团的投入力度或将达到200亿。另外,美团优选今年GMV目标为2000亿,并将冲击5000-6000万/天的单量。

网页链接:https://www.dsb.cn/162155.html

0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于今日读法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读法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日读法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非今日读法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新闻纠错邮箱:law10086@163.com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今日读法网联系,我方将尊重您得意见与建议。

民生舆情

暂无

友情链接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所联盟 地方链接
特别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