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地  方:

今日读法 >> 法律

首页 > 今日读法 > 法律

上海至雅集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因涉嫌非法存吸被警方立案 实控人曾在直播平台打赏主播近亿元



发布时间:2020/9/13 8:55:57   来源:和讯网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和讯网)

日前,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通报了上海至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雅集团”)案件侦办的情况。根据披露的信息显示,目前警方已对至雅集团立案侦查,且对其高管采取了强制措施。有不少投资人表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于跃将募集到的资金在直播平台打赏主播主,且出手阔绰。据不完全统计,其打赏金额达近亿元。

 

遭警方立案调查,公司实控人似乎仍在国外

 

今年8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根据投资人报案,对至雅集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对公司高管王某、肖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调查显示,自2017年12月起,至雅集团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在福建、山东、湖北等地设立线下门店,以承诺支付7%至12%不等的高额收益为饵,以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为名,通过销售各类理财产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警方立案前两日,至雅集团曾向客户及员工发布了一则良性清盘公告。

 

该公告称,公司方面授权沈戬为组长处理后续工作,除必要工作人员外,其他员工自8月18日起停薪停职,工资结算至7月31日。

 

投资人方面,从8月17日起暂停兑付,8月17日至10月9日期间盘点项目资产,10月10日起逐步开始兑付。同时,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每月10日兑付不低于到期本金的2%,下一年期间兑付到期本金的3%,到2023年10月9日的第三年兑付到期本金的4%。

 

不过,随后该公告被指出加盖的公章是假的。

 

有消息称,公告发出时至雅集团的董事长于跃在国外,拿不到真公章,此条公告是其助理发布,并没有按照公司正常流程走。此前很多类似案件立案,都是因为投资人不满清退方案去警方报案所致,公告发出两天后至雅集团被警方立案侦查。

 

据公安机关表示,目前已依法冻结相关银行账户及股权,并扣缴部分涉案财物。追赃挽损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最终清退将由法院依法进行;同时,公安机关已获取至雅集团的相关数据,同时聘请专业司法审计机构对每位投资人的投资及出借资金进行确认,并追查资金去向。

 

公司实控人热爱打赏主播且出手阔绰

 

据工商信息显示,至雅集团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均为于跃,其持股99%。据至雅集团官网显示,于跃在8月14日在柬埔寨参加了一个地产项目的活动,有消息称,此前于跃已在柬埔寨一个月有余。

 

同时,据警方公告中披露的高管姓名未显示于跃在其中,可以猜测其目前仍未回国。

 

有人在社交媒体爆料至雅集团的盈利模式,至雅集团旗下的青岛鼎盛富强成立于2017年,主要从事氢能源货车的融资租赁买卖。以50万的“氢能源”货车为标的,由投资人出资作为购车金,向租车的第三方每月收取12000元租金,至雅集团拿8000元,投资人拿4000元。

 

此外,不少投资人还爆料称,公司实控人于跃平时喜好在直播平台打赏,且出手阔绰。其中一位表示,“其有很多小号、大号是豹子号(77777)当时特别牛逼,主要给YY主播460李先生、6737小洲、2496王冕、还投资华矩公会。”

 

于跃其中的一个账号——壹蓑烟雨任平生的消费记录显示,自去年6月到今年7月,共计打赏5500万余元,平均每天都要打赏十万余元。

 

据其他人表述,于跃为上述三位主播打赏近亿元,“有时候,一晚上几百万都有”。同时,按照投资人的说法,和讯网在直播平台上查询了上述三个主播发现,该三个主播头像为风格一致的文字版猪、狗、猴,看起来也颇为怪异。

 

种种迹象在投资人看来也颇为可以,于是部分投资质疑其利用直播平台洗钱,早前媒体曾报道过《深挖YY为何成为洗钱重灾区?》文章提到,直播打赏,在一定程度上是虚拟物品的转移和折现。不过这也只是投资人的猜测,未有实际证据。

 

至雅集团事件的后续发展,和讯网也将持续关注。

 

作者:王梓旭

原文标题:上海至雅集团因涉嫌非法存吸被警方立案 实控人曾在直播平台打赏主播近亿元  来源:和讯网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77531896383721771&wfr=spider&for=pc

0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于今日读法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读法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日读法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非今日读法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新闻纠错邮箱:law10086@163.com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今日读法网联系,我方将尊重您得意见与建议。

民生舆情

暂无

友情链接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所联盟 地方链接
特别推荐
返回顶部